无线电业余业务是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作下列用途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A.
娱乐休闲、报告路况和公益服务
B.
救灾抢险、车队联络和技术学习
C.
技术教学、民兵训练和公益通信
D.
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
个人申请设置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年龄条件是:
A.
年满十四周岁
B.
年满十六周岁
C.
具备《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者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不受年龄限制
D.
年满十八周岁
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
加入指定协会、具备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受理机构设置的其他条件
C.
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的考试机构设置的操作技术能力标准、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D.
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
具备国家或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B.
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并取得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
C.
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实际上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但不必需取得相应的证明
D.
使用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负责组织A类和B类业余无线电台所需操作技术能力的验证的机构是:
A.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单位)
B.
地方业余无线电协会
C.
地方教育、体育机构及其相关民间组织
D.
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单位)